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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考证方面的法律问题解析

发布时间:2022-12-05 14:23:17 浏览:

1、AOPA

2014年4月起,民航局将在视距内运行的空机重量大于7千克及在隔离空域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管理授权给中国AOPA,有效期2014年4月29日至2018年4月30日。持有AOPA证书可以使用对应类别、级别的无人机进行商业飞行;申请飞行计划时的人员证照凭证;中国民航局《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2016征求意见稿)第一百一十四条,使用未按照法规要求培训的人员操作无人机的,对运营人处3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UTC

根据官方称:“UTC符合《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和《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协会符合“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管理的行业协会”的申请条件,并在筹备申请当中。”持证的意义更在于证明学员在无人机某个专业领域获得全面的、系统性的、有针对性的教学,并顺利通过考核毕业,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持证还意味着进入慧飞培训中心的人才库,通过慧飞设立的就业部门获得就业机会。

无人机考证方面的法律问题解析

3、ASFC

作为体育局下属的航协证书,在2014年12月发布了《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技术等级标准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法律依据在于民航局授权它管辖航模运动,但证书不得运用于商业活动。拥有ASFC可以参加国际航空联合会举办的赛事,需要有中国航空运动协会(ASFC)的会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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